河南助高校毕业生自主灵活创业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09-03-30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本报讯(记者 陈强)河南省工商局近日出台《关于支持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意见》,助推高校毕业生自主灵活创业。

  该省规定,毕业生从事动漫设计、电子商务、翻译服务、软件设计开发、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,以及机动车运输(含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)、个体演出、个体演出经营等采用流动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,可用自己的联系地址作为经营场所,实现经营场地“零成本”。

  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,实行服务创业“零收费”。此外,该省还首次对高校毕业生实行“首次不罚”制度。凡情节轻微、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,可给予行政提示、告诫,不予处罚。